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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委托须知
时间:10-22 作者:王
1. 凡委托本实验室提供计算机软件测试评价服务的申请单位必须如实填写评测申请表的内容,并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 本实验室接受委托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送测物品实行技术保密和防护措施,经合同评审通过后,按规定的测试规范和技术要求,对送测软件进行独立、科学公正的软件测评服务。产品登记测试项目的工作周期为自接受委托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休日和国定假期除外)。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延缓测试完成时间,则由实验室负责通知送测单位,并征得申请单位同意。若遇送测软件需整改并作回归测试,则除测试完成时间顺延外,实验室将酌情收取回归测试的费用。
3.若申请单位对测试技术方法、样品存档(本实验室存档期为五年)、测试结果交付时间、保密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则必须在申请表中加以阐述;否则视作无特殊要求处理。
4. 客户送测软件原则上应在实验室测试场区进行测试,若实验室不具备送测软件的运行环境,则经与客户协商后,可以在实验室外的现场环境下进行测试。